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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米东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科室领导 景 健
办公电话 335661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标准和提供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组织实施辖区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公用设施设备改造工作。(三)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四)受理相关投诉,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五)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