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首次公示
| 索 引 号 | xjmd057-2019-00002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16 18:01 |
| 名 称 | 米东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首次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企业创新 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 |
| 来 源 | 米东区人民政府 | ||
米东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首次公示
2019年5月,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米东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米东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规划
2、规划范围:甘泉堡工业园内三号路以南,四十号路以东,四十九号路北,米东大道以西。
3、产业定位:米东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规划是园区重要的活力地带,也是园区未来发展的重要示范区,主要发展创新、新材料、智慧科技等产业为主。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聂培英
联系电话:186901578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颖
联系电话:1762279243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