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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河司法所

机构名称 柏杨河司法所
科室领导 哈旦·哈山
办公电话 0991-3340211
机构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教。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8、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承担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