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综合业务科职责1、组织协调征收办日常工作及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2、审核把关各科室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及时了解和研究房屋征收工作的经验,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3、做好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各科室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4. 负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市区两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好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5、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6、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学习和各种会议,并及时准备好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做好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报刊分送、档案整理等工作。7、负责本单位群团组织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理论教育培训工作。8、配合做好工青妇、老干部、政工、计划生育、单位后勤保障、公车管理、保养维修等工作。(二)纪检审核科职责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各项制度;2、制定、落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制度及考核指标。3、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项廉政制度、行风、作风和效能建设落实情况。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单位内部行使行政监察职权,进行内部监督。5、负责征收协议数据与现场的核对,审核征收协议内容及资金的准确性,完成征收协议申报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职责1、归纳、审定、汇编本单位负责执行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法律的立、废、改等情况,及时清理本单位的房屋征收法律依据,保证本单位职权依据和执法依据的准确。2、综合研究本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及各项依法工作制度,组织、推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行为。3、负责组织、开展、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督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4、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本单位主办和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5、参与本单位涉法事务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执法争议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6、负责审核报批征收项目方案、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需政府法制办审核的资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政法委审核的资料)。 7、负责本单位的房屋征收听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案件应诉。 8、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9、编发、报送法制工作信息,指导本单位房屋征收工作。 10、负责征收拆除残值项目招标、与拆除公司签订拆除合同。(四)拆除科1、负责综合治理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的汇总报送。3、负责解决处理已征收房屋的后续工作包括水、电、暖等问题的处理。4、负责核对建筑物拆迁的面积及征收收区域安全拆除管理工作。5、负责已征收范围的圈围工作及部分范围绿化对接工作。6、办理已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五)财务科职责1、制定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并执行年度财务计划。 2、做好日常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3、控制日常经费、各项专项经费和预算外经费的收支平衡。4、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原始凭证的审核。 5、做好本单位职工工资社保增减、正常晋升、离退休手续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等工资变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及相关报送等具体业务工作。6、严格做好人事档案的归档、整理等工作,做好人事档案准确无差错。7、配合有关业务科室落实政策性配套资金和其他专项扶持资金。 8、负责做好固定资产采购、卡片登记、核销工作。9、根据财务相关规定,做好票据、凭证、账簿等归类存档工作,负责单位年审工作。(六)征收科职责1、旧城改造科负责老城区改造提升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市政项目科负责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公益类项目征收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办理征收项目前期手续。4、将批准执行的征收项目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召开征收动员大会。5、以书面形式通知城建、规划、国土、执法、工商、税务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6、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登记工作,将结果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对异议进行核实。7、报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8、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报法规科审核,报批。9、拟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防控预案,报法规科审核,报批。10、报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经区政府会议讨论后作出征收决定并送达。11、组织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申请复核及鉴定。12、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13、对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相关材料的整理和送达。14、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交档案室,并将补偿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布。15、开展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16、对所承担的项目终身负责。17、主要负责土地征收补偿管理工作。18、负责对征收土地过程中出现的临时建筑物的征收工作。19、负责土地征收的建档工作及土地储备信息报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