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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教育局财审中心工作职责

机构名称 米东区教育局财审中心工作职责
科室领导 唐 梅
办公电话 3301380
机构职能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与单位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承担对全区各中小学的会计管理职能,组织各核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及财务检查、表彰和推广先进经验。2、负责组织实施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3、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及时做好记账、报账、办理经济业务、报表报送、预决算编制填报、并及时向核算单位反馈财务收支情况。4、定期对核算单位财务收支与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5、参与核算单位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的拟定并监督执行。6、确保核算单位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支出合法合理合规,服务到位,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准确。7、保证会计核算资料达到会计规范化的要求,账务处理软件使用、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符合规范,完成上级各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核算单位的会计工作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8、负责监督管理核算单位各项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在核算单位领导下统筹管理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9、依照《会计法》规定,对核算单位全部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做好服务工作。10、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建档和管理工作。1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布点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12、负责管理各学校建设及校舍维修项目工作,协调解决各单位筹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负责未成立项目筹建组的直属学校的筹建前期工作,至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竣工交付使用完成为止;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招标建设工作。13、负责项目筹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