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公开
  4. 教育局
  5. 内设机构
  6. 正文

米东区教育局教育研究室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 米东区教育局教育研究室主要职责
科室领导 章灵霞
办公电话 3388010
机构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学科教学评价等工作。二、探索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的规律,总结推广教学、教改经验,提出执行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各学校(幼儿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