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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机构名称 米东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科室领导 刘玉芬
办公电话 3301488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教育工会工作任务。二、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工会贯彻同级党级织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帮助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三、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协助党政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及师德师风教育,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四、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工作。五、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它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六、发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指导各校深入实施校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