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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机构名称 米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科室领导 杨晓玲
办公电话 3305203
机构职能 1.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2.对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片区(街道)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3.对全区义务教育实施和巩固提高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4.对全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学前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评估。5.对全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区教育局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6.对教育重点和热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7.承办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