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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落户问题
 提交时间: 2016-11-01
 信件内容: 落户问题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办结时间 2016-11-08
 回复内容: 刘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根据《乌鲁木齐市户口管理规范规定》,购买商品房落户本市所需材料:1、申请入户表(申报地公安机关提供);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3、16周岁以上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4、住房证明: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购销、预售)合同复印件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购销、预售)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5、申请入户审批表。
   购买二手房落户需在本市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按大学生毕业就业落户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所需材料:1、落户申请;2、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上,办理落户时在有效期限内);3、实际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含与总公司签合同派驻到分公司工作。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派驻到其它单位工作的情况) ;4、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5、户口在外地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6、毕业证原件、复印件;7、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一年以上);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申请入户表(社区民警审核单位所在地及就业情况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