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中药材)
索 引 号 | xjmd057-2023-0000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17:33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中药材)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3 21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中药 药材 | |
来 源 | 生态环境分局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药材初加工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曙光南路东一巷南侧 |
新疆辉诺融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30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项目计划新建加工车间2栋、原料库1栋及成品库1栋,并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措施。两座加工车间占地面积均为4500m2,框架结构,每座车间均设置3条中药材加工生产线。项目设计年加工5000t中药材。本项目冬季供暖依托新建2.8MW燃气热水锅炉,可满足厂区供暖需求,锅炉不为生产提供热能。 |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切制、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确保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颗粒物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厂区绿化等措施削减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系统和烟气再循环系统,排出废气可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中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切段机、筛药机等产生,通过车间墙体加设吸声、隔声材料,加设减震装置,确保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蒸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C级标准限值;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