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5-09-28 19: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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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局辖区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丽娜蛋糕店销售的玉米面糕点经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2025年07月3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5B-J-SP09616),报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丽娜蛋糕店销售的玉米面糕点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0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并送达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5B-J-SP0961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同时到该店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检验批次的玉米面糕点。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于2025年08月26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就此事的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也未能提供添加剂的进货单等其他材料。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目前当事人店已转让。当事人阿丽叶·克然木无法联系到(公安机关、社区均帮助协查无果),经局领导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待联系到当事人阿丽叶·克然木后继续调查),并制作案件中止调查报告。目前暂无风险进一步扩散的可能,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相关经营主体监管,进一步强化在进货过程中严格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及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杜绝出现此类问题。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