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来源 |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6-02-13 11:02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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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收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局辖区1家炒货店的原味瓜子经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兰师傅炒货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01月07日,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转发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6年01月06日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号码为:2025B-J-SP15974,检验报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兰师傅炒货店销售的原味瓜子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6年01月0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并送达检验报告(编号:2025B-J-SP1597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同时到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检验批次的原味瓜子。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向当事人下发《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乌米市监责改〔2026〕02号),并做现场笔录,当事人排查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从业人员验货时严格按要求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票据;经营销售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源头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严格筛选供应商,要求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促进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