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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娅热·库尔班江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

索  引  号 xjmd000-2026-0000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5-08 10:54
名        称 赛娅热·库尔班江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
文        号 主  题  词 经营 食品 行政处罚
来        源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赛娅热·库尔班江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乌米市监处罚〔202654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赛娅热·库尔班江

主体资格证照

身份证号:654123********5383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号楼**单元***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鉴定后剩余):粉红色猫头奶片67粒、粉红色胶囊7粒、白色椭圆奶片70粒;

2. 没收违法所得32206元(该款项已于20251114日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本局不再重复没收)。

3. 罚款32206元(叁万贰仟贰佰零陆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423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米市监处罚〔2026〕5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