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 来源 | 米东区司法局 | 发布时间 | 2026-04-07 17:04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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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检查办法》(新应急〔2025〕16号)的要求,结合米东区安全生产实际和我局监管职责,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米东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米安委〔2024〕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米东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强力执法保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突出重点、精准执法、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巡查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聚焦安全生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高风险领域行业,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扫码入企”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实现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岗人员共计22人,列入执法计划15人,占在岗人员68%,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八条的规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3660个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104-17=244个工作日。
1. 2026年全年总天数:365日;
2. 双休日:104日;
3. 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4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2天)、端午节(1天)、中秋(1天)、国庆(3天)、肉孜节(1天)、古尔邦节(3天),共17日;
合计: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人员数量=244×15人=366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960个工作日)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0个工作日(预计);
2.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50个工作日(预计);
3. 实施行政许可:件数(参考2025年)×人数×天数=45×2×1=90个工作日(预计);
4.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起数(前三年平均数)×事故调查人数×调查处理天数=25×2×22=1100个工作日(预计);
5.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件数(前三年平均数)×调查人员数×调查处理天数=34×2×2=136个工作日(预计);
6. 参加“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参加人数×执法天数=6×2×2=24个工作日(预计);
7. 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调查报告集体讨论及法制审核:起数(前三年平均数)×参与人数×天数=22×6×1=132个工作日(预计);
8.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件数(前三年平均数)×参加人数×审核天数=31×1×1=31个工作日(预计);
9. 事故调查报告审核:件数(前三年平均数)×参加人数
×审核天数=25×1×1=25个工作日;
10. 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次数×参加人数×天数=4×11×0.5个工作日=22个工作日(预计);
11. 组织听证,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件数(前三年平均数)×参加人数×天数=8×6×5=240个工作日(预计);
12. 完成米东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类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巡查):次数×参加人数×执法天数=10次×2人×3日=60个工作日(预计);
合计:50+50+90+1100+136+24+132+31+25+22+240+60=196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1400个工作日)
1. 机关值班:3日/月×12月×15人=540个工作日(预计);
2. 学习、培训、会议总共安排:2日/月×12月×15人=360个工作日(预计);
3. 考核总安排:20个工作日(预计);
4. 病假、事假总安排:30个工作日(预计);
5.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机构工作:检查人数×次数(每季度一次)×乡镇街道数=2人×4次×15个=120个工作日(预计);
6.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安排:150个工作日(预计);
7. 党群活动共安排:15人×1日×12月=180个工作日(预计);
合计:540+360+20+30+120+150+180=1400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工作日)
合计: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即:3660-1960-1400=300个工作日。
四、检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复产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2月初至4月初)。
2.重要节点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两会、五一、古尔邦节、十一等)。
3.其他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等安排的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单位安排
2026年全局共计30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1家企业检查复查一次需要1.25个执法工作日,全年我局可以执法检查企业240家次,经统计我区现有危化企业123家、工贸企业967家、矿山企业19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的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工贸涉粉尘和使用危化品企业、近3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年内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实施行政处罚等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工作,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其他企业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现将2026年执法检查企业安排如下:
1.重点检查单位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及数量:共222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29家(生产企业6家、储油库5家、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5家、不落地经营企业13家)、加油站15家、烟花爆竹企业4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工贸机械铸造企业4家、工贸使用危化品企业35家、工贸渉粉尘企业31家,上一年度发现过重大隐患的工贸企业48家,其他工贸企业21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考试点7家;近三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23家。
(2)重点检查单位检查频次:对重点检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本年度检查频次不少于一次。
2.一般检查单位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及数量:以辖区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企业为随机平台,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从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随机抽取18家生产经营单位定为一般检查单位,开展一般检查。
(2)一般检查单位检查频次:对一般检查单位本年度检查一次。
六、工作要求
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遵循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检查计划作用,通过分级分类、上下联动与跨部门协作,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实现重点单位全覆盖、一般单位精准执法。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严格采取现场处理和行政强制措施,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及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综合查一次”并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要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推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和“执法+服务”模式,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要严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对违规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追责。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执法检查企业名单.xls